尋回犬撞傷4歲童 狗主裁疏忽賠12萬
【明報專訊】居於愉景灣 的洋婦兩年前與4歲兒子路經愉景廣場時,兒子遭重25公斤的金毛尋回犬猛力撞跌,頭骨及耳鼓受傷流血。洋婦代兒子向當空姐的狗主索償,經審訊後區院昨裁定狗主疏忽,要對小童受傷負責,須賠償近12萬元。
跌傷頭骨耳鼓 母代索償
原訴男童Jackson Ivan O'Neil Amrol,由母親Melissa Lippencott Amrol代表索償。判辭透露,事發於2006年5月1日,男童與友人及二人的母親經過愉景廣場,男童與友人在廣場空地上奔走嬉戲,兩名母親則邊行邊聊天。
其間,男童母親突然聽到兒子哭聲,發現身後的兒子正在抱頭痛哭及尖叫,右耳流血,立刻將兒子帶往愉景灣診所,但男童流血不止,其母遂把兒子轉送港島嘉諾撒醫院,經診治後證實右邊頭顱側骨及右耳耳鼓受傷。
愉景廣場拋拾網球
目擊證人Menzies稱,看見坐在附近的被告Marisol Rivera將網球拋至廣場空地,由她的金毛尋回犬跑出去撿回,有一次當尋回犬跑出去時,將正在奔跑的男童撞倒。
法官在判辭指出,案發當日是天氣良好的公眾假期,相信不少成人帶着小朋友使用廣場的空地,被告不單沒有盡狗主的責任,在公眾地方看管狗隻,更將網球拋向正有小朋友玩耍的空地,她應預計這動作可能會令廣場上的行人受傷,故認為被告有疏忽,須為男童受傷負責。法官認為,事主可獲8萬元身心痛苦賠償、3萬元醫療費用及其他雜費,合共11.8萬元。
【案件編號﹕DCPI267/07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