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姐工傷被炒 向國泰索償470萬
【明報專訊】在國泰任職18年的空姐,3年前疑因工作導致手腕受傷,接受手術後並無好轉,更惡化致變形。空姐早前獲公司批准請病假5個月,至日前突然遭到解僱,她遂入稟高等法院,分別向國泰及公司安排的醫生,索償470萬及200萬元。
原訴人陳麗玲表示,其職級為頭等及商務艙艙長,被解僱前每月薪金逾3萬元。她指出,被告人國泰航空公司安排的工作環境不安全,導致她受傷,而她受傷以來,公司一直拖延工傷申報,到數日前突然將她解僱,令她本來享有的福利全失。原訴人計算,她本來可受僱於國泰直至2018年,根據每月薪金及福利計算,向國泰追討共470多萬元。
原訴人指出,由於國泰在她請病假期間辭退她,她正就同一件事件,透過法律援助在區域法院控告國泰,但她不願透露受傷事件的詳情。
她又同時向國泰安排的醫生何正倫追討,指接受手術後手腕無法用力,且遂漸變形,無法再從事原來工作,連手術費及人工,共向醫生索償200萬元。
【入稟編號:HCPI1130/06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