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車受傷失晉升良機 女律師獲償368萬元

【明報專訊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(下稱公署)女律師,在處理重要國際項目期間遇到上交通意外,扭傷頸部後請了兩個星期病假,卻因而失去晉升成為公署法律總監的機會,自此大受打擊,並患上抑鬱症 ,工作表現大受影響下最終不獲續約。女律師早前向肇事貨車司機和車主索償,昨被裁定勝訴並可獲賠償逾368萬元。

原獲推薦當私隱署總監

高院法官施鈞年在判辭指出,現於華人置業 旗下愛美高集團法律部主管、月薪9萬元的原訴人張敏儀(40歲),是可靠的證人;綜合其證供、其精神科醫生的醫療報告,以及張在受傷前後的工作評估報告後,法官信納張在意外前並沒有任何精神問題,但意外後為她的事業帶來極大轉變,其上司因她經常早退和請病假而擔心其健康問題,故工作上作出特別安排,促使張患上精神病。

張於2000年加入公署任律師,法官接納其證供,指在2000年至2003年期間,其工作表現均獲當時公署法律總監潘光沛、副專員林永康、專員鄧爾邦的讚賞,獲評工作表現「有效率及突出」,更多次參與國際會議及負責國際項目。

2003年5月,潘光沛離任前推薦她升職接任其職位; 同年9月, 張獲派往澳洲 出席國際會議,當鄧在他人面前介紹她時,更形容她是「最佳律師」及「將來的法律總監」,當時張正在處理「亞太經合會議」的重要項目。

03年撞車扭傷頸背

意外發生於同年10月,被告司機譚兆榮( 譯音)在公主道駕駛輕型貨車時,撞向一輛的士尾部,的士再撞向張丈夫的私家車,當時在車上的張頸部和背部扭傷,休息兩星期後才復工,並要每天提早下班往接受物理治療。

法官相信張所指出,鄧爾邦曾向她表示,因擔心她未能做好「亞太經合會議」項目,最終作了一個痛苦的決定,決定晉升公署另一律師郭美玲,並着張保重身體。法官認為,張本獲得一個良好的晉升機會,最後因健康問題而落空,及後病情更影響其工作表現,故在2006年不獲續約。

【案件編號:HCPI809/06】

女律師索償800萬 稱撞車失升職機會 私隱專員夢碎

【明報專訊】自稱生活一直一帆風順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(下稱公署)前女律師,指一次交通意外扭傷頸部後,申請了兩個星期病假,卻因此失去晉升機會並患上抑鬱症 ,事件不單令她成為私隱專員的夢碎,最後更不獲公署續約。女律師向貨車司機及車主索償800萬元,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。

現任集團法律經理 月入9萬

原訴人張敏儀(40歲),名校中學畢業後進入香港大學 法律系,畢業後在律師樓任職,2000年加入公署任律師。她於2006年失業1年,至去年5月獲華人置業 旗下愛美高集團聘用為法律經理,至今月入9萬元。

張一方的大律師稱,2000年至2003年期間,張的工作表現均獲當時的公署法律總監潘光沛、副專員林永康、專員鄧爾邦的讚賞,獲評工作表現「有效率及突出」,多次有機會參與國際會議及負責國際性項目。

至2003年5月,潘光沛離任前亦推薦她升級代替其職位;同年9月,張獲派往澳洲 出席國際性會議,她認為自己已升職在望。

須提早下班做物理治療

但同月,被告司機譚兆榮(譯音)在公主道駕駛輕型貨車時,撞向一輛的士尾部,的士再撞向張丈夫的私家車,當時在車上的張,其頸部及背部扭傷,休息兩星期後才復工,並須每天提早下班往接受物理治療。

翌月,當時的專員鄧爾邦向張表示,已決定晉升公署另一名律師郭美玲,張一方指郭任律師的年資比她淺,認為她不獲晉升與其病假及經常早退有關。

報告﹕自感一生一帆風順

張及後開始往見精神科醫生至今。根據專家黃重光的報告顯示,張曾表示自己一生一帆風順,想要的東西,只要努力便得到,她一心以為自己會獲晉升,甚至可當上私隱專員,但事與願違,認為受傷是她人生的轉捩點。

88天病假 最終不獲續約

張指不獲晉升後工作表現一落千丈,於04至05年曾領88天病假,與新上司關係差,工作被評欠缺主動,沒有團隊精神,最終不獲續約。

【案件編號﹕HCPI809/06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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